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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离婚婆婆索要 10 万带孙费,法院:不予支持! 当前视点

时间:2023-03-29 12:15:25    来源:金羊网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山东泰安,2013 年姚某与丈夫苏某登记结婚,婚后生育一女苏某某,2021 年两人离婚,婚姻存续期间,苏某常年在外工作。姚某既要忙于工作、又要照顾孩子,期间作为婆婆和孩子奶奶的李某曾代为照看孩子。2021 年,李某将姚某诉至法院,以姚某承认由其照顾孩子,自己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及自己已经 60 周岁,常年抚养孙女应得到经济补偿为由,要求姚某支付 10 万元。

宁阳县法院审理认为:现在双方婚姻关系虽已不在,但孩子与父母、祖辈的亲情仍在,不应将长辈的纠葛加注在孩子身上,遂写下 " 长长的判词 ":爱幼护幼,不予支持!

来源 | 九派新闻

图片 | 视觉中国

责编 | 陈诗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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